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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2014.05.05 浏览量:1224

 

渝科能高技党委〔2014〕9号

                                           

 

重庆市科能高级技工学校

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国家安监总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相关会议、市煤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现根据学校调整后的班子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如下:

一、学校领导的责任分工

学校党委对重庆市科能高级技工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体总责;党委书记、副校长雷道学同志,校长、党委副书记刘军同志负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一)学校党委书记、副校长雷道学同志对分管的党政办、总务科、经营办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和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安排负分管领导责任,相关科室负责人负相应责任。

(二)学校校长、党委副书记刘军同志对分管的党政办、人事科、财务科、教育教学研究督导室、信息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和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安排负分管领导责任。相关科室负责人负相应责任。

(三)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李长清同志对分管的招生就业办、学生科、培训鉴定中心、保卫科的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和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安排负分管领导责任。对协管的人事工作负协管领导责任。相关科室负责人负相应责任。

(四)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庞红梅同志对分管的纪检工作、工会办及退管办、团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和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安排负分管领导责任。相关科室负责人负相应责任。

(五)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吴柯同志对分管科室教务科、基础科、机械系、矿山工程系、电工电子系、经贸服务系,分管基建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和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安排负分管领导责任。对协管的财务工作负协管领导责任。相关科室负责人负相应责任。

(六)学校调研员马玲同志对协管的教育教学研究督导室、信息中心等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和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安排负协管领导责任。相关科室负责人负相应责任。

二、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的责任分工

(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牵头领导:雷道学

协管领导:庞红梅

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

1.学校党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担负起全面领导责任,各科室认真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工作;

2.纪检部门要协助党委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用优秀事迹和反面案例从两个方面入手,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促进廉政文化建设;

3.领导班子同志要认真履行廉政责任制,切实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强化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4.研究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的相关制度,逐步推进惩防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5.严格按照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纪检组《2014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推进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加强作风建设。

牵头领导:雷道学

协管领导:李长清

责任部门:人事科牵头,会同学校各科室协助落实。

1.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密切联系群众这个核心,以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

2.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风,切实改进会风、文风,强化服务意识,巩固全校“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良好局面,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有效开展;

3.继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做好部门和个人的公开承诺。加强党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

4.认真落实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中层干部的考核评价规定,加强和改进干部考核工作,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对严重脱离群众,给工作造成重大损失,引起群众强烈不满甚至引发重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5.采取多种方式,在学校开展改进作风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干部作风,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好转。

(三)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开,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牵头领导:雷道学

协管领导:庞红梅

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工会办公室

1.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促进领导干部严格自律、规范行为。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重大事项监督管理决策程序的制定;

2.认真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等制度,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校校务公开的体制和工作机制,促进学校工作的顺利发展。

3.要切实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完善监督机制,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

4.加强对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和谈话谈心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四)加强财务管理,治理教育乱收费。

牵头领导:刘军

协管领导:吴柯

责任部门:财务科牵头,会同党政办、人事科协助落实。

1.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大对私设“小金库”的清查力度,确保财务制度的贯彻落实;

2.要精简会议和文件,认真执行会议、会务接待和差旅费管理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高消费娱乐活动;

3.严格举办庆典、研讨会等活动的审批程序,加强经费监管,规范领导干部出席庆典、研讨会、论坛行为;

4.坚决纠正以学习考察等名义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的不正之风,加强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奢侈浪费的行为。

(五)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

牵头领导:刘军

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牵头,会同学校相关科室协助落实。

1.要全面规范学校收费,健全教育收费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学校乱收费和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问题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用于发展教育事业;

2.要加强对学校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开工到验收环境的全程监督,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严肃查处工程建设招投标中的腐败行为;

(六)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

牵头领导:刘军

协管领导:吴柯

责任部门:财务科牵头,会同学校相关科室协助落实。

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断完善管理办法,严格办事程序,合理安排支持学校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

(七)加强科研教研项目经费管理。

牵头领导:吴柯

责任部门:财务科牵头,会同教育教学研究督导室、教学科系、人事部门协助落实。

1.加强学校科研经费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2.加强对知识产权相关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监督查处,严惩学术不端行为,坚持“出重拳、零容忍”。

(八)落实公务用车的规定。

牵头领导:刘军

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牵头,会同财务科协助落实。

坚决防止和纠正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严禁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及公车私用。

三、重大事项的责任分工

(一)重大问题决策。

牵头领导:刘军

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牵头,会同学校相关科室协助落实。

1.重大问题决策包括的内容:涉及学校人数较多、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规章制度;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制定、年度及学期工作计划;学校重大改革方案;学校建设工程项目计划、招投标、审查及验收制度;学校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校内机构设置、调整、名称变更,以及职数、编制的使用;重大项目申报工作;重大经营活动的调整工作;涉及学校工作和发展的其他重大问题;

2.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实行一事一议,必要时可进行会议表决。讨论时要实行党政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度。即,党政主要领导在其他参会人员全部发表意见后再发言。

3.涉及到学校人数较多、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要在深入调研、广泛争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决策,并将研究出的决定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经集体研究做出的决定,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

(二)重要人事变动。

牵头领导:雷道学

协管领导:刘军、李长清

责任部门:由党政办牵头,会同学校相关科室协助落实。

1.重要人事变动包括的内容:学校中层干部的任免(聘任或解聘)和岗位变动,后备干部的选拔;学校各部门工作职责范围的调整;年度考核及评优评先;学校人员调进调出、公开招聘及岗位(部门)变动;出国深造人员的考察推荐。

2.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必要时可进行会议表决,对人事调整,党政主要领导没形成一致意见时,不得上会进行讨论;

3.按照“以德为先、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民主、分开、竞争、择优的方针,保证用人上的公开、公平、公正。采用“三差额(推荐、考察、票决)”、“三公开(方案、程序、结果)”等方法。促进好中选优,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4.认真落实好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全程记实制度,提高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科学性、真实性。规范和强化对拟提拔的干部的廉政考察,严处违反重要人事变动工作纪律的行为。

(三)重大项目安排。

牵头领导:刘军

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牵头,会同学校相关科室协助落实。

1.重大项目安排包括的内容:学校大宗及大型教育教学、办公设施设备采购,大宗资产报废处理;学校房屋装修及1万元以上的维修;学校车辆购置及定点维修确定;学校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基础建设项目规划安排,以及联营、房屋出售、发包、租赁及利润分配;学校按照规定应进行招投标的项目;购置教材、实习材料、其他物品等定点采购项目的招投标;其它重大项目安排;

2.经集体研究做出的决定,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个人无权改变。因特殊情况确需改变的,由集体研究决定。个人意见被否决后,允许保留,但在没有做出新的决定前,必须认真执行集体做出的决定;

3.对集体研究做出的决定,要明确落实决定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及实施监督办法,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按职责范围和工作分工组织实施。

(四)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

牵头领导:刘军

协管领导:吴柯

责任部门:财务科牵头,会同学校相关科室协助落实。

1.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包括的内容:各种津补贴及奖金的发放;会议费、公务接待费;财务预算和决算;学校教职工收入分配方案;一次性10000元以上物品、办公家具、设备及实习材料的购置;其他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

2.加强学校大额资金安排使用的管理,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大宗物品采购、招投标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3.根据重大事项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的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决策过程、组织纪律和要求的个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明确责任主体,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国家安监总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相关会议、市煤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工作任务,贯彻落实好“一岗双责”制度。

(二)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完成的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成员年终专题述廉的重要内容,纳入中层干部年终考核目标。

(三)负责各专项工作的领导要认真切实抓好落实,抓好分工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牵头部门要按照分工,主动会同协办部门,结合实际,抓好组织落实,既相互配合,又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努力争取实效。对各专项工作的进展情况,要随时掌握,及时报告,接受检查考核。

(四)往年已明确责任分工但今年未列入上述分工责任制的专项工作,仍按原分工责任制不变,继续抓好落实、巩固和深化。

(五)各党支部、各科室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主动积极地在职责工作范围内认真开展相关工作。

 

附件:1.学校领导和各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表

2. 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分工表

 

中共重庆市科能高级技工学校委员会

2014年5月5日


附件1:

学校领导和各科室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表

总负责:学校党委书记、副校长雷道学

序号

责任领导

科室负责人

负责科室

1

雷道学

毛燕飞、叶倩、王孝兵、刘桂全

党政办、总务科、经营办

2

刘军

毛燕飞、叶倩、杨飞、王新才、师毅、朱翰全

党政办、人事科、财务科、教育教学研究督导室、信息中心

3

李长清

姜波、蔡小龙、李小青、王小华、周乾

招生就业办、学生科、培训鉴定中心、保卫科

4

庞红梅

方丹、何奕

工会办及退管办、团委

5

吴柯

刘武斌、周甜甜、姚建平、胡玉杰、孙小蛟、何志萍

教务科、基础科、机械系、矿山工程系、电工电子系、经贸服务系

 

 

 

 

附件2:

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分工表

总负责:学校党委书记、副校长雷道学

事项

牵头领导

协管领导

责任部门

协助部门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雷道学

庞红梅

党政办

各科室

加强作风建设

雷道学

李长清

人事科

各科室

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开,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雷道学

庞红梅

党政办、工会办

 

加强财务管理,治理教育乱收费

刘  军

吴  柯

财务科

党政办、人事科

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推进校务公开

刘  军

 

党政办

相关科室

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

刘  军

吴  柯

财务科

相关科室

加强科研教研项目经费管理

吴  柯

 

财务科

教育教学研究督导室、教学科系、人事科

落实公务用车的规定

刘  军

 

党政办

财务科

重大问题决策

刘  军

 

党政办

相关科室

重要人事变动

雷道学

刘  军

李长清

党政办

相关科室

重大项目安排

刘  军

 

党政办

相关科室

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

刘  军

吴  柯

财务科

相关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