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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科能高级技工学校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0.02.21 浏览量:3089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科能高级技工学校创建于1953年,主要为社会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和相关服务人才,开展中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技术工人培训、相关技能培训鉴定工作,提高社会职业素质。开设有资源环境类、加工制造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4个专业群的高级技工专业6个,中级技工专业16个,技师专业3个,形成了技师、高级技工、中级技工、中专、短期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相结合的多层次培训鉴定体系。2011年被国家人社部授予“高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奖”。2015年被国家教育部、人社部和财政部授予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被国家人社部授予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018年成为重庆市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学校。

(二)单位构成

学校隶属于重庆市发改委能源局,是一所独立编制、独立核算、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事业单位。内设22个部门,分别为:行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人事处、财务处、发展规划及质量管理办公室、工会办、退管办、总务处、信息中心、招生就业办公室、教务处、教研室(赛事组、校企合作办)、能源工程系、智能工程系、现代服务系、交通运输系、基础教育部、团委、培训鉴定部、学生处及保卫处(合署办公)、经营办。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根据《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重庆市科能高级技工学校原主管部门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撤销,自2018年10月起重庆市科能高级技工学校划转至重庆市能源局管理。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5817.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53.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2688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75.5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85.16万元,主要是招生人数增加、校企合作收入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5817.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教育支出4622.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22.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3.72万元,住房保障269.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85.1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765.16万元,项目支出减少58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53.8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53.86万元,比2019年增加1.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33.86万元,比2019年增加581.6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人员经费以及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20万元,比2019年减少580万元,主要原因是自筹基建项目减少,主要用于完成学生实训室消防工程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重点工作。

重庆市科能高级技工学校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19年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37万元,比2019年减少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6万元,与2019年一致;公务接待费18万元,比2019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与2019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3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2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预算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预算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事业预算收入”、“事业经营预算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王新才   联系方式:023-65207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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